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快推进湘江科技创新院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》及湘潭大学《关于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湘潭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按照“按需招生、全面均衡、择优录取”原则,经简历筛选、思维测评、数学考核、项目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环节,现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
拟录取学生在公示期间明确表示放弃的,须在公示时间结束前向卓越工程师学院提出放弃申请,学院将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录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卓越工程师学院反映。
联系电话:0731-58298533(申老师)
卓越工程师学院
2025年12月24日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