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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卓越工程师学院自筹项目)申报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湘潭大学创业学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 发布时间:2026-04-10 点击量:

各系(部)、教研室及相关教师:
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》,我院现组织2026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卓越工程师学院自筹项目)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新项目申报

(一)项目分类与数量

2026年我院可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、课程思政、人工智能+、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、产教融合、课堂教学质量优化等六类,其中普通教育、课程思政、人工智能+、产教融合、课堂教学质量优化项目分别向学校推荐1项,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项目向学校推荐2项,由学校择优遴选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
为鼓励教师探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,学院设立“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改革”专项项目,数量不定,报学校备案立项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
(二)申报对象

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,鼓励具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础与实践经验的教师积极申报,参与创业学院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教师优先。

1. 普通教育、课程思政、人工智能+、产教融合、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、课堂教学质量优化项目: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的研究主题申报。其中,普通教育项目主持人年龄需在40岁以下。

2. 校级“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改革”专项项目:须紧密围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主题,聚焦韶峰科创班培养方案与课程建设,重点开展项目制教学研究。

(三)经费资助

1. 省级教改项目: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支持。

2. 校级教改项目:课堂教学质量优化等专题研究项目1万元/项,其他项目0.8万元/项,由学校资助,立项省级项目不重复资助。“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改革”专项项目1万元/项,由卓越工程师学院自筹资助。

(四)申报与评审

1. 普通教育项目、“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改革”专项项目由学院自主评审,评审结果公示3天后报送学校备案。其他项目由学院根据限额择优推荐,报送学校统一组织评审。

2. 已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(包括省级及以上“四新”项目、相关学会项目)尚未正式结题的项目主持人,已获推荐 2026 年省级“四新” 研究与实践项目主持人,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。

3. 项目主持人限主持(含在研)1 项,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5 人(含主持人),请严格对照《湘潭大学在研教研教改项目一览表》(见学校通知)申报,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,所有项目组成员不得出现师德师风违规问题。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教学改革研究,原则上项目成员中须有至少 1 名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或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。

4. 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4年,建议填报为4年。凡超过项目申报研究年限未申请结题的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。

二、材料报送

所有项目申请材料请根据学校通知要求,于2026年4月21日前报送至创业学院、卓越工程师学院教务办公室(学生中心312室),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tuscxy@163.com。

联系人:张模蕴;联系电话:0731-58298108。

湘潭大学创业学院、卓越工程师学院

2026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