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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第二届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

    作者: 来源:湘潭大学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 发布时间:2025-10-22 点击量:

    各学院(部):

    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大赛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,省教育厅联合省直有关单位承办,为省级一类赛事(大赛成果享受国家级A类赛事同等待遇)。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决策部署,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举办第二届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》,学校决定举办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大赛主题

    青春“湘”聚,竞创未来

    二、赛道设置

    (一)主赛道。大赛精准对接湖南4×4”现代化产业体系与产业发展趋势,设置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、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、新能源与新材料、空天海洋与低空经济、现代农业与大健康产业、新消费与AI+文化科技等6个主赛道(见附件1)。

    (二)“揭榜挂帅”专项赛道。由政府部门、园区、企业发布命题,参赛团队“揭榜”答题,由出题单位遴选后确定获奖项目并签约合作(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)。

    三、参赛要求

    (一)参赛对象。正在创业或已经创办企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,不限地域、户籍和国籍。其中“大学生”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,或毕业三年以内(202311日后毕业)的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。

    (二)团队要求。已注册企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(团队中持股比例10%的大学生不少于1人)可直接申报,团队成员人数不限;未注册企业的项目,团队成员不超过15人。鼓励跨校、跨地域、跨国别联合组队参赛,鼓励师生组队参赛(教师不得担任团队负责人,不参与路演答辩)。各参赛团队可配备不超过5人的校内或校外导师,并自行确定第一指导教师。

    (三)项目规范。参赛项目须真实合法,具备创新产品、技术或模式,拥有成长潜力及落地可能性,知识产权或物权清晰合法;不得含有违反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。已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类(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)全国赛及“金种子杯”创业大赛金奖、银奖的项目,不得重复参赛。不符合规定的项目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,后果自负。

    四、赛制及赛程

    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(11月上旬)

    1. 参赛团队登录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网(网址:https://hnjzz.hunan-data.com)报名。

    2. 参赛团队将“金种子杯”大学生创业网提交的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2)、商业计划书(见附件3)的电子档、纸质档(一式三份),以及路演PPT的电子档交至所在学院。

    3. 各学院将每个团队参赛的电子档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以“学-项目负责人姓名-电话号码”命名,以学院为单位于117日前统一发送至创业学院邮箱xtuscxy@163.com。所有参赛团队纸质档材料,连同报名汇总表电子档、纸质档(见附件4,分管院领导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,一式一份)一并提交至创业学院基地办308办公室。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,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。

    (二)初赛(11月下旬)。采用网评方式,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入网评。学校组织专家根据省赛评审要点,从市场价值与商业模式、产品创新与技术突破、组织架构与团队能力、财务分析与融资规划、社会价值与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线上评审,各赛道选取排名靠前的若干项目进入现场赛。

    (三)现场赛(12月初)。采用现场路演和答辩方式,每个项目比赛时长12分钟(路演7分钟、答辩5分钟)。评委现场打分,评定各赛道优秀项目。

    (四)颁发证书(12月底)。根据各赛道参加现场赛项目数设校级奖,其中一等奖15%、二等奖25%、三等奖35%、优胜奖若干,颁发校级荣誉证书,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。

    五、激励支持

    (一)参赛团队支持

    1. 大赛奖金。省赛金、银、铜奖获奖项目,分别奖励10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,且学校按照不低于1: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(均为税前)。

    2. 纳入推免指标体系。省赛视同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(国赛)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国赛),纳入推免生遴选综合测评指标体系。

    3. 优先评优。赛优胜奖及以上的大学生,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,推荐评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,可单列指标参评湖南省“最美大学生”,且优先推荐获评“最美大学生”的创业大学生参评省级青年创业人才。

    4. 优先评奖。赛铜奖及以上的大学生,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,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、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“芙蓉学子”“十佳大学生”“三好学生标兵”“研究生标兵”“十佳学生干部”“十佳研究生干部”等各类荣誉奖项评比优先考虑。其中,获赛金奖的研究生,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,学业奖学金评定单列一等指标,三好学生评选单列指标。

    (二)指导教师支持

    1. 大赛奖金。指导获得省赛金、银、铜奖,分别奖励3万元、1万元、0.5万元,且学校按照不低于1: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金(均为税前)。

    2. 纳入职称评审标准。指导获得赛金、银、铜奖,作为关键条款纳入职称评审参考标准。

    3. 直接申报教学成果奖。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,指导获得省赛金、银、铜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以该项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。其中,指导获得省赛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。

    4. 直接立项教改项目。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,指导获得赛金、银、铜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以该项成果为基础直接立项1个校级教改项目。其中,指导获得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可申报1个省级教改重点项目或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;指导获得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可申报1个省级教改一般项目或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;指导获得铜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可申报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,且参照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配套经费。

    5. 研究生招生指标倾斜。对指导获得省赛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,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,根据实际情况,研究生招生指标安排予以倾斜。

    6. 优先评奖评优。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,指导获得赛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,优先推荐参与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遴选,单列推荐指标,并在湖南省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、省教育厅“最美思政课教师”评比,优先考虑。“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”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”评比,对指导获得赛奖项的指导教师,同等条件优先。

    六、其他事项

    校赛QQ群号为1027028007请每个参赛团队负责人“学院名称+项目名称+真实姓名”的格式加入该群,便于沟通交流。

    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0731-58298817


    湘潭大学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专班

    (创业学院代章)

    20251022